仁布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仁布县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、日喀则地区东部。总面积2122.82平方千米。总人口3万人(2003年)。县人民政府驻德吉林镇强钦村,邮编:857200。代码:542330。区号:0892。拼音:RenbuXian。行政区划行政区划网·www.xzqh.org仁布县辖1个镇、8个乡:德吉林镇(驻德吉林村)、帕当乡、康雄乡、普松乡、然巴乡、查巴乡、切娃乡、母乡、仁布乡。共有79个村委会。历史沿革行政区划网·XZQH·ORG·打造最好的中文行政区划网站仁布,藏语意为“聚宝、多宝”。仁布,公元1354年前属羊卓万户管辖。帕竹政权建立后,于公元1356年建立仁布宗。地扼前后藏的咽喉要道。1642年5世达赖建立噶厦政府,仁布宗隶属噶厦政府管辖。1960年8月成立仁布县人民政府,隶属江孜专区。1964年5月划归日喀则地区管辖至今。(出处)?年,仁布县辖10个乡,79个村委会:德吉林乡、查巴乡、茶乡、姆乡、帕当乡、普松乡、切瓦乡、然巴乡、仁布乡、康雄乡。2000年,仁布县辖1个镇、8个乡:德吉林镇;康雄乡、切娃乡、母乡、仁布乡、然巴乡、帕当乡、普松乡、查巴乡。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,全县总人口28255人,其中:德吉林镇4784人、切娃乡3268人、母乡3268人、仁布乡2609人、查巴乡4012人、然巴乡1887人、帕当乡3172人、普松乡1817人、康雄乡3438人。